张千帆:解决巴以冲突和自由派纷争的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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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七月,我发表了一篇评论“让宽容成为自由爱好者的习惯”。近年来,因为不宽容,中国自由派越来越分裂。2020年美国总统大选,自由派分裂出“挺川派”和“反川派”;我并非简单反川,却被“保守派”归为“左翼”。今年最高法院对纠偏行动(affirmativeaction)的判决又引发激烈争议,分裂出正反两派。我发表了几句折衷的评论,就受到左派言辞攻击并被归为“右翼”。

最近,哈马斯对以色列发动恐怖袭击。类似的袭击以及以色列的报复行动已成为巴以冲突不断重复的旋律,只是这一次规模更大。我发表了两年多前针对类似行动的一篇评论,基调是“一个巴掌拍不响”,大意是巴以冲突七十年延绵不断,双方都有责任。不料这句话在微信朋友圈发表后,即受到右派们猛烈抨击。幸好我不在那些群里,免去了许多无谓的争执。

不论左还是右,抨击者一般都真诚地认为自己的立场代表绝对真理,攻击对方“不道德”或丧失人性底线,但他们对于事实的了解及对方观点的解读却往往是简单片面的。我想自由派当中几乎不会有人支持哈马斯的恐怖袭击,只是未必公开谴责哈马斯。这可能是因为他们认为,以色列右翼的强硬政策要对“哈马斯现象”的兴起承担部分责任;也可能是因为这类口头谴责没什么实际意义,不如寻找巴以困境的深层原因,只有这样才可能解决实质问题。然而,这种态度就可能被抨击者解读为“不分是非”甚至“没有人性”。

我想,成年人是没有必要喊三遍“消灭哈马斯,胜利属于以色列!”才能开始讨论正题的。尤其是知识人的首要使命并非表达道德义愤,而是要弄清是非曲折,还原事件发生的真实原因。重申一下自由派在巴以问题上应当采取的立场:以色列对巴勒斯坦土地的蚕食鲸吞是产生哈马斯等巴勒斯坦激进组织的一个(未必是唯一)重要原因,但“原因”(cause)不是“理由”(justification),任何行为都不能为针对平民的恐怖主义袭击辩解;另一方面,虽然打击恐怖主义显然正当,但不能殃及对方的无辜平民。

到此为止,巴以问题的道德判断似乎很简单。但如果打击恐怖主义和保护平民不能兼得,问题就不那么简单了。与此相关的一个复杂性是,如果会伤害更多平民,武力打击恐怖主义能否达到消灭恐怖组织的目的?产生恐怖主义的原因不能被拿来作为恐怖袭击的理由,因而美国大学某些学生组织据说对哈马斯表示支持,这显然是不对的;但原因仍然需要分析,否则不可能从根本上消灭恐怖主义。因为原因不构成理由而拒绝分析原因,同样是不对的。

既然哈马斯发动了恐怖袭击,我个人对“消灭哈马斯”是没有问题的,譬如对其首领实施“定点清除”就挺好。问题是,仅此恐不足以消灭哈马斯组织。由于哈马斯武装力量混迹于平民之中,对加沙地带的大规模攻击不可避免会伤及大量巴勒斯坦平民,由此产生显然的道德难题。如果消灭一半的哈马斯力量会杀害1/5巴勒斯坦平民,这仗到底是打还是不打?既然不可能把加沙地带的全部巴勒斯坦人都杀掉,哈马斯力量就不可能清除干净,除非以军甘冒巨大的伤亡风险,挨家挨户搜索哈马斯武装分子。

在目前处理巴以冲突的模式不变的条件下,我相信哈马斯是消灭不掉的,甚至可能越消灭越多。显而易见,巴以冲突早已陷入恶性循环。哈马斯等极端力量的周期性恐怖袭击造成以色列右翼势力长期执政,右翼势力的强硬政策进一步激发巴勒斯坦人的普遍不满,产生更多的哈马斯……“消灭哈马斯”也许是实现巴以和平的必要手段,但把注意力聚焦于这个手段很可能产生事与愿违的结果。哈马斯与内塔尼亚胡是一种共生现象,有的国外媒体甚至将二者视为一种“事实联盟”。

更成问题的是,以色列的支持者似乎普遍存在以立场定事实的现象,不愿意承认以色列的强硬政策是助长哈马斯等巴勒斯坦极端力量的原因。自由派大都喜欢以色列,我也认为以色列建国后取得了相当不错的宪政成就,但这并不能为其在巴以冲突中政策失当乃至严重侵犯人权提供借口。当然,以色列的支持者可能会说,一切都是巴勒斯坦恐怖分子造成的,但过去七十多年的历史恐怕不会这么简单。抨击者因为喜欢以色列而一边倒,对以色列尤其是其右翼强硬派强占巴勒斯坦土地、造成大量巴勒斯坦人流离失所的基本事实采取选择性失明。这显然过分了,和小粉红们不承认“文革”浩劫的态度没有本质区别,而这种偏颇的认知对于发现巴以和平之路不会有任何帮助。

就和纠偏行动的社会效果和前景一样,巴以冲突的历史和是非也是复杂的。虽然此次恐怖袭击显然是哈马斯的责任,但巴以历史恩怨就没那么容易说得清了。巴以历史上冤冤相报,说双方都有责任、“一个巴掌拍不响”并不会太离谱。华人一般都不是中东问题专家,没必要对自己的中东历史认知太自信。如果连对美国大选的认识都会出差错,有什么理由认为自己对巴以冲突是非的认知是绝对真理呢?既然自己的认知也可能出错,为什么遇到不同意见就要开骂呢?你表达对哈马斯的义愤固然好,但别人表达对巴勒斯坦人的同情并不等于认同哈马斯,批评以色列也不等于为恐怖袭击洗地。要求别人和你一样表态,本身就是极权体制下养成的“二极管”思维习惯。

然而,华人简中圈似乎特别喜欢义正词严地骂人。为什么会这样,我也一直纳闷。据初步观察,大致总结出以下四点。

一是上面所说的过于简单的极权主义认知模式,认为凡是有黑就有白,冲突双方必然有一方正义、一方邪恶。微信群里流传的巴以冲突属于“文明与野蛮”之争就是一例。事实上,绝大多数冲突不是发生于文明和野蛮之间,而是发生在野蛮和野蛮之间。以色列的国内制度比巴勒斯坦文明,但这并不能保证以色列一定能文明地处理和巴勒斯坦之间的关系。宪政民主是有疆域的,疆域之外未必能发挥作用,因为任何人或民族都是自私的。有些人将以色列的“文明”绝对化,以至于看不到它在强占巴勒斯坦土地时也是相当野蛮的。

二是由于国内的言论控制与洗脑,确实存在大量没有基本是非和道德底线的粉红、“五毛”,平时自发或受人指使发表一些突破底线、令人气愤的言论。这类言论当然需要批判,但自由派容易把批判的义愤投射到自由派内部的不同意见上。这样的批判就很容易出格,引发相互指责甚至人身攻击,一开始就偏离理性讨论的正题。

三是自由派在国内受气,容易产生慕强心理,希望发达民主国家能有强者为自己出气,或作为寄托希望的对象。特朗普这样的强人、以色列这样的强国自然就成为这些人的崇拜对象。民主和富强之间确实有很高的关联度,但是当慕强是建立在倚强凌弱基础上的时候,这种心理是自相矛盾的。自由派在国内是被强权欺压的弱者,为什么要崇拜另一个强国欺压弱势民族呢?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要偏袒弱势民族;弱势民族本身往往有弱点,只有克服这些弱点才能变得强大,但慕强并不能让我们变得更强大。正义本身就是一种力量。一旦背弃了它,我们反而会变得更一无所有。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道德信仰“武器化”似乎是华人中比较普遍的习惯。道德信仰不是用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规范,而成了彰显自身道德优越感和攻击非信仰者的工具。尤其随着华人基督教圈子的扩大和美国福音派的政治崛起,这种现象较为常见。信仰基督似乎主要不是为了让自己变得更善良,而是为了突出非信仰者的“罪恶”。在讨论政治问题过程中,这些人也常常急于彰显自己的政治正确和道德优越感。如果没有对人格的平等尊重,一开始就把对方定位于“弱智”或“邪恶”,讨论很快就蜕变为个人意气之争,很难深入进行下去。

其实,对人格的平等尊重是“自由派”的核心定义,也是自由派这个群体的“和平契约”之基础:没有这个要素,你至少不可能是完整意义的自由派,一旦具备了这个要素,真正的自由派之间是不会动辄吵架的,因为他们既对自己的认知能力局限性有自知之明,也对他人的道德与认知能力赋予平等尊重。既然他们既非邪恶亦非弱智,而是和我认知水平相差不大的平等个体,那么我看到的那么简单的是非问题为什么他们看不到呢?也许不是他们错了,而是我把问题想简单了。一旦我们开始心平气和地对认知分歧找原因,许多分歧也就自然消失了。

对人格的平等尊重不仅是自由派之间相互承认的社会契约之基础,也是巴以和平的基础。巴以问题可以说是二战之后殖民主义的最后一个悲剧性遗产。不论有什么联合国决议撑台,在没有征求地方居民同意的前提下建立一个外来人的国家,即已埋下巴以冲突的种子。没有建立在平等尊重基础上的社会契约,耶路撒冷就不可能实现和平。要实现这个地区的永久和平,犹太人和巴勒斯坦人必须相互承认对方的平等尊严,以和平谈判而非武力方式解决双方的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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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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