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贤治:改革:革命的代替物还是催化剂?

人们舍弃温和的改革而选择流血的革命,甘愿付出极大的牺牲,此中必定有着深刻的原因。

贵族出身的阿克顿认为革命是可理解的,理由是国家的权力无限扩张,不但不受任何对民族或对人类的义务的约束,甚至超越国际公约的限制,它只有受阻于更神圣的原则和更强大的力量才会停止下来。而受到威胁的人们自然不得不联合起来,共同追求自治、宗教宽容和普遍人权。他说:“正是这种弱势者近于无奈、为抵抗暴力和冤屈的统治而联合起来的努力,使得自由在一个飞速变化的过程——也是一个长达百年的缓慢进程中得以保存并安然无恙,且得到发展壮大,最终被人类所理解和领悟。”

不独如此,改革的初衷本是为了避免革命的激变而走渐进的道路;结果事与愿违,常常到了中途便加速度地滑到革命一边去。但因此,有学者认为不加改革,甚至不断设法加固旧制度,也许现状的稳定性会保持得长久一些。

改革导致反改革,这也是历史最大的悖论之一。

有关改革与革命的关系,托克维尔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中有着非常经典的论述。

与帕尔默的让步可以避免革命的观点相反,他认为:“革命的发生并非总是因为人们的处境越来越坏。最经常的情况是一向毫无怨言,仿佛若无其事地忍受着最难忍受的法律的人民,一旦法律的压力减轻,他们就将它猛力抛弃。被革命所推翻的政权几乎总是比它前面的那个政权要好些;而且经验告诉我们,对一个坏政府来说,最危险的时刻通常是它开始改革的时刻。”他还说:“一个暴君在实施长时期的统治之后,当他要想改善其臣民的命运时,除非使用精明老练的政治手腕,不然难以保住其权威地位。……(法国的改革)之所以为大革命打下了基础,并不是因为改革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大革命的障碍,更重要的还在于改革教会了这个民族怎样去发动革命。”

亨廷顿显然赞同这一观点。他说:“改革完全可能成为革命的催化剂而不是代替物。经常有人指出,历史上的大革命常常是跟随在改革之后而不是停滞和镇压之后。一个政权实行改革并做出让步,这本身就会怂恿进一步改革的要求,从而很容易像滚雪球似地形成一种革命运动。”

关于英法革命。

杰斐逊说,假使十八世纪的君主们能致力于渐进的改革,为了进步性的提高而做些有益的进步性的调节,那么他们的臣民就不会被迫通过流血和暴力去寻找“轻率和破坏性的革命”。

这是一个权利主义者从国家管理的角度看问题。但是,英国有可能做出他所期待的改革吗?看来连他本人对此也持怀疑的态度,他说过:“我担心,这里对革新的畏惧已经使进步的精神瘫痪了。”

所以,如何改革就成了问题。不是所有的改革都可以满足人民的期望,都可以延缓危机的爆发。1783年,卡隆出任法国政府财政总监。他告诉国王,指出:“仅限于经济层面的改革是不够的,唯一有效的补救措施乃是彻底纠正体制内部的一切弊端,才能重振整个国家的活力。这是我们唯一的选择。”在二百多年以前,作为一个官僚人物,能够如此下结论,断定单向的经济改革不可能彻底拯救国家,应当是有远见的。

事实上,即使统治者已经明白必须对国家的所有制度尤其是政治制度实行改革,从绝对主义君主制到官僚特权集团都不可能放弃其既得利益。寄希望于专制统治者自觉主动地进行一场全面彻底的改革,只能是一种幻想。因此,与其说改革是革命的替代物,无宁反过来说,革命是改革的替代物。

俄国亚历山大二世的“伟大的改革”。

1857年,亚历山大二世成立改革的专门委员会,推行改革。改革历时十四年,通过系列法案,作出许多重大决策以变革俄国社会,被称为“伟大的改革”。其中,最有名的是1861年宣布解放农奴法案,但因此,亚历山大二世被称为“解放者沙皇”;放松书报审查(虽然审查制度仍然存在,但在其统治的前七年多时间里,俄国期刊增加了八倍);推动地方政府改革,成立“地方代表自治会”,推行地方自治;依司法独立的方向进行司法改革;还有军事改革,包括兵役改革,改组军队体制,设立军事法庭,废除肉体惩罚,等等。

亚历山大二世是改革的总设计师,操控一切。他虽然同意进行深入改革,却不愿意限制其独裁专制的权力,说是“从上面解决要比由下面解决好得多”。但是,他并没有下决心解决根本性的问题,颁布的法令往往互相掣肘,一面改革,一面阻拒,甚至于进一步退两步。比如自治问题。1864年1月批准公布了《省和县地方自治机构法令》,确立地方自治的原则。但从地方的自治机构建立之日起,政府又设置了各种障碍限制它的活动;从1866年起,开始通过立法限制地方自治局的活动。随着地方自治局反对派的日益活跃,后来又出台“反地方自治改革法”,明显规定地方自治运动的路线图,实际上使之保持在中央政府可控的范围内。

不从根本上解决政治体制问题,其他改革难以持续和深入,社会问题不但未见减少,反而有了新的积集。到了七十年代,产生了激进的民粹主义运动,其中一个叫“柴可夫斯基”的小组是著名的。激进派分子随后遭到镇压,这就意味着,改革已经难以和平进行。至1876年,他们组建了新的组织,名“土地与自由社”,三年后分为两派,一派为民意党人,亚历山大二世即在1881年为其所刺杀。接着,他的儿子亚历山大三世登上宝座,有限的改革,至此宣告完结。

亚历山大三世一上台,立即清查和镇压革命者,颁布系列“反改革措施”。然而,改革无效,镇压亦无效。等到他儿子尼古拉二世代替他掌管国家之后不久,1905年革命就发生了。

从1905到1917:革命再革命。

在“流血星期天”及接踵而来的革命乱局中受命为总理的斯托雷平是一个忠实的君主主义者,他相信可以在不改变政治体制的情况下实现经济的快速发展。事实上,他的经济改革是有成效的。他使农民成为土地私有者,农业改革的成绩尤为显著,被称为“俄国未来强大的保证”。有俄国知识分子认为,如果没有战争的干扰,俄国完全可以沿此改革的道路循序渐进。理查德·派普斯在《俄国革命》中也说:“假如俄国知识分子在政治上更成熟,更有耐性,对君主制的品性有更多的理解,俄国或许能够有序地从半立宪过渡到真正的立宪制。”这种观点,同中国学者关于晚清变革的论调如出一辙。

那么,为什么改革不能继续向前推进,而非要借助革命的动力不可呢?斯托雷平坚持“先稳定后改革”,正如他的前任维特所指摘的,这是不公正的改革,“注入了浓厚的警察色彩”,并且预言“将来很可能招致严重的革命动乱”。作为维稳的代价,从1906到1909年,被处死的俄国人比此前8年的总数还要多,“斯托雷平的领带”——用来绞死罪犯的绳索——一语即由此而来。

十月革命所以轻易取胜,除去某些偶然性变化,除去布尔什维克的策略变化,最根本的原因是,人们对政府——从沙皇政府到临时政府——及其改革已经失去信任,也失去了耐心。安德鲁·姆·弗纳在《俄国专制制度的危机:尼古拉二世与1905年革命》书中换了一种说法,是:“俄国专制制度已经注定灭亡。或者说,是它自己把自己给埋葬的。有了1905-1906年的危机,其最终命运已经决定了。1917年以前的十年只不过是灭亡前的苟延残喘罢了。”亨廷顿则这样总结道:“十九世纪后半叶的俄国革命运动,正是十九世纪中叶亚历山大推行‘伟大改革’的产物。”

对于改革与革命的关系,亨廷顿发表过许多富于独创性的意见。

他认为,改革和革命的发生都依赖于集权,由此便形成了戏剧性的竞争。改革是否会引发革命,就要看改革的性质、革命者的成分和改革的时机而定。改革对革命几率的影响,取决于要求变革的集团的社会构成以及这些集团的要求的性质。在这里,他指出,有两个集团特别重要,就是城市中产阶级知识分子和农民。两者的利益要求存在根本性的差别,从结果来看,迎合城市中产阶级的改革是革命的催化剂,而迎合农民的改革则是革命的替代物。

亨廷顿对城市知识分子给予极大的关注。他表明,他们与政府之间构成对抗,几乎在所有类型的处于现代化过程中的国家里,都是一种普遍现象。他特别指出,“在普力夺国家中,学生通常是最积极而重要的中产阶级政治势力”;“在传统政治制度下,首都的最高学府通常是敌意和反政权密谋的中心”。

他分析说,城市中产阶级、知识分子和学生的反抗,在大多数情况下并非出于任何物质上的匮乏,而是出于心理上的不安全感、个人的疏离感和负罪感,以及一种急需的认同感。他们要求民族尊严,要求一种进步感,要求通过参与社会全面改造得到自我实现的机会。凡这些都属于乌托邦目标,从来没有一个政府能够真正满足这些要求。因此,他们的反抗不会为改革所平息,反而改革会使它恶化。

他指出,1848年在许多国家中发生的革命,就是紧接着政府为了迎合至少是中产阶级的一部分要求而进行改革之后发生的。在举例说明时,除了俄国亚历山大改革之外,还有教皇领地内庇护九世的改革,多米尼加共和国的雷德·卡布拉尔政府的改革等。这些社会改革都是在呈缓慢上升和逐步改善之际爆发革命的。结果是亚历山大被暗杀,庇护被迫逃亡,雷德被赶下台,全都出于改革者的意想之外。

于是,亨廷顿得出一个耸人听闻而又颇合乎实际的危险的结论:

“迎合激进中产阶级要求的改革计划只会增强这个阶级的力量及其激进思潮,而不会减弱它的革命倾向。对于意在维护政治稳定的政府来说,对付中产阶级激进主义的最恰当的办法乃是镇压而非改革。凡是能削弱这些激进分子的数量、力量和内聚力的措施,皆有助于政治秩序的稳定。”

但是,这里有一个前提被忽略了,就是作为现代的统治者,在经济凋敝、社会弊病丛生的情况下,不做出局部的、有限的改革就无法支撑下去。所谓“迎合”是被迫的,目的是避免革命;对于改革,他们毕竟存在侥幸的心理。

亨廷顿认为,革命与改革,两者的界限并非是泾渭分明,而是互相涉入、界限模糊,所以,有些停滞不前的国家可能借助既不能称为革命也不能称为改革的方式来实现变革。这是很可注意的。

他还有一个相关的观点也值得注意。在比较革命与改革时,他特别指出,并非所有温和的变革都可以称之为改革。在领导、政策和政治制度等方面的变化,其规模和速度,改革与革命相比都不可同日而语,但是它仍然带有方向上的含义。他援引赫希曼的话说,改革是一种变化,这种变化导致现有特权集团的权力受到抑制,它意味着社会、经济或政治上的进一步平等,意味着人民对社会和政治生活的更广泛的参与。这就是改革的方向,一般性的变革不存在这个方向。他还提出说,向着相反方向的温和变化,称之为“巩固”则更为恰当。

所谓“巩固”,实质上是反改革。

——摘自《革命寻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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