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埃克哈特·瑟默曼的说法,“群众”一词源自希伯莱语“matza”,意即一个可揉搓的面团。那么,群众的特点,天然地具有粘连性和团聚性,也即集体性和团结性;它还明显地具有易变性,但须有外在条件即压力的作用,就是说,具有很大的可塑性。
这样,在政治操作中就多出了一个搓面团者。不言而喻,群众一词的由来,是以统治者或精英立场为本位的。
在大众社会中,中下层阶级属于群众,精英是不计算在内的。人民不同,包括精英,也包括非精英,惟统治阶级除外。与“全民”不同的是,人民是政治性概念,不具统计学意义。
同群众比较,人民带有形而上性质,在理论上属于历史主体,却不见于日常的物质世界;而群众由一具具血肉之躯组成,是可见的实体。人民是终极价值和善良意志的总和,它是神圣的,不可亵渎的;群众却是构成总和的公式中任意一个加数,要接受各种规训,常常遭到指责、攻击或轻忽。人民具有一种整全性,不可分解,有永恒的意味;群众只是行动者,以行动改变世界,它是可分裂和可分析的,惟在行动时趋于统一。
但是,无论如何,是群众构成为人民的主体。所以,一面确认人民主权,一面又把群众看作无足轻重,甚至完全是一种消极的、惰性的力量,这是不可思议的事。
民众作为一种政治力量,早在古希腊时代即已存在,但是赋予它以政治学的意义,明显是近代的事,与革命的发生密切相关。对于群众,不少政治家和知识分子持精英主义的批判态度,突出的如尼采、卡莱尔、勒庞等。至二十世纪,经历过纳粹极权主义迫害的学者如阿伦特、曼海姆、法兰克福学派,他们对群众的批判,不少是中肯的,深刻的,必要的。
勒庞把“人民”分为两类:一类是从事农事、商贸的农民、商人和各种工人,一群默默无闻的秩序主义者。他认为,这部分人才真正称得上是“人民”,他们所要求的仅仅是劳动的权利,由于身上具有传统和保守的基质,所以不会发动革命。另一类是“破坏性的社会渣滓”,流氓、穷汉、盗贼、无赖、流民等,他称为“乌合之众”,认为那些玷污了一切革命之美誉的大屠杀,便当归咎于这一“罪恶的渊薮”。
西班牙著名知识分子奥尔特加·加塞特被约翰·格雷称为“绝望的自由主义者”。他认为,社会是由少数精英和大众构成的某种动态平衡来维持的,而大众在他看来是不具特质的个人的集合体,因此,他对大众在现代欧洲公共生活中占据主导地位感到恐惧,称为“大众的反叛”,“野蛮人的垂直入侵”。他说,大众以“直接行动”的方式参与公共生活,虽然世界为他们敞开了大门,而他们的灵魂却走向了自我封闭。正是心灵的普遍闭塞,构成了今天人类面临的重大危机。
汉娜·阿伦特说群众不具备“精致思想的能力”,他们的行动只是出于情感上的需要。爱德华·汤普森在《共有的习惯》中指出,劳动大众完全在传统习惯的驱动中生活,没有预见性,少考虑后果,相信感觉的可靠性。他强调群众的非理性和保守性。米格代尔肯定农民参与政治革命有理性选择的成分,但政治目标有限,只是为了获得与个人或家庭利益相关的具体问题的行政性解决,而非制度性的根本解决,实际上也是说群众的保守性。
亨廷顿指城市游民无产阶级原本便是来自乡下的穷苦农民,对旧制度的生活有依赖性,政治期望的水准很低,对政治变革之类的问题反应冷淡,从来敬而远之。他确认,处在社会底层的人们表现出的保守倾向比地位较高的人要严重得多。对于群众的这种自我孤立、疏离、冷漠的态度,李普塞特认为有增加极端主义行动的机会;詹姆斯·赖特则论证说,相反它有可能减低导致危机的体系性的需求,因而有利于而不是有损于政治稳定。
关于革命前夕群众的精神状态,“孟什维克国际主义者”苏卡诺夫描述过一个个案,就是十月革命前彼得格勒民众的表现。他写道:
“那里有无数的精神状态,全体人民唯一相同的情感是对克伦斯基思想的仇恨、疲倦、愤怒,渴望和平、面包和土地……在这些星期中,我巡视工厂的时间比过去任时候都多,我向群众演说;但是,我印象中,他们的情感却是模棱两可的,有所保留的。当然啦,维持现状是不能忍受的,但是一提及需要起义才能结束,就没有人敢于太坚持了。”
可见群众并非天生喜欢革命,革命乃不得已;若然革命雷声四起而暴雨迟迟未至,在群众那里,肯定还有忍耐的空间。
福山在著作中称引过肯·凯西的小说《飞越疯人院》的情节:主人公麦克·墨菲试图通过破坏精神病院的规则来解放病友,组织集体逃亡。但是,令他意外的是,他发现所有的精神病人都自愿待在精神病院,接受大护士的保护,情愿被监禁,害怕自由,害怕外部的世界。
对于长期生活在一个专制、封闭的社会中的群众来说,疯人院的故事不失为一个深刻的寓言。
法国大革命之后,群众运动兴起;尤其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运动转趋频繁和激烈,成为世界政治的一个重要特征。
在群众运动中,个体转化为集体的一部分,不再存在个人;而此时,整个社会机体也都受到同一种运动的激励。由于群众斗争的目的在于推翻现存秩序,因此,为了加强组织的凝聚力而牺牲个人自由,就成了运动的需要。事实上,这种牺牲并没有违背个人的意愿,它所以成为一个广泛而稳定的共识,是因为在大的方面毕竟符合个人的利益。
但因此,有学者便把群众的自由意识同集体意识联系起来,否定在他们中间存在着个人自由的内在要求。法国历史学家勒南说,狂热者对自由的恐惧尤甚于迫害。那么,为什么在运动中经受严密的组织和紧迫的情势的压力下,仍然会有一种“强烈的自由感”呢?霍弗称,这种自由感,一者来自他们逃离了那个为他们所厌憎、害怕的“自我”,一者来自由他们造就的惊天动地的社会变迁,两种情况都能让他们感觉到一种释放,甚至有救赎或胜利的虚幻之感。他断言,只有当运动过了它的积极阶段,凝固为一些稳定的制度模式之后,个人自由才有抬头的可能。
“昔人的奴隶为自由所累,怨声载道,要求锁链。”诗人马克西米利安·沃罗申写道。
失去自由的群众真的如此害怕自由吗?霍弗认为,自由对失意感的加深作用不亚于舒缓作用。自由鼓励多种尝试,但也不可避免地带来各种失败与失意感。
大约为此,习惯于没有自由、绝对平等的团体生活的奴隶不容易产生失意感。也因此,在奴隶制度普遍存在的地方,发生群众运动的机会不大,带头闹事的往往不是老牌的奴隶,而是刚刚遭到奴役的人,不然就是刚刚获得解放的奴隶。对于后者,霍弗有一个出人意表的解释是:“他们的不满来自自由带来的苦恼”。
由此看来,群众运动最容易发生的环境,就是一个相当自由却缺少舒缓失意感机制的社会。霍弗列举了两个例子:十八世纪的法国农民之所以会被法国大革命吸引,是因为他们已经拥有自己的土地,而不再是农奴。俄国十月革命的发生,同样地是因为俄国农民已经获得至少一代以上的自由,并尝过私有土地的滋味。
革命如是,改革亦如是。
所谓“群众”,不能只看作个人的简单相加的集合体,它的存在与集体行动有着密切的关联。集体性的行动或运动,形成了新的“生存场”,使群众由过去的静态变为动态。因此,对群众性格的认识,就不能仅仅停留在平常的社会生活的观察之上。处在运动中的群众和非运动时期的群众是不一样的,或者堕落,或者升华。在这里,不可以小覷斗争运动对于人本身的改造的力量。
革命目标通过社会动员,把无数个人聚合为名副其实的“群众”,结束作为游离的原子的生存状态。这时,革命是一项集体事业而非个人事业,它可以给个人奇迹般地制造出新的动机。这一动机与外在压力的结合,在斗争中无疑要比平时更为紧密,易于促使群众达到暂时停止追求个人利益的地步。被称为“庸众”的身上有一些新质产生出来,自私变得甘于牺牲,卑琐变得勇猛自信,冷漠变得热情参与,涣散变得集中专注,而悲观绝望则变得天真快乐,对未来充满幢憬。用卡内蒂的概念来说,封闭的、停滞的、惰性的群众不见了,在移动的地平线上,出现了开放的、激进的一群。
群众在革命中的变化,多被作出消极的解释。托克维尔就把法国大革命首先描绘为旧制度中央集权化管理这一目标的再现。斯考切波就曾批判他走得太远,忽视了大革命所喷发出来的对国家变革事业的民主参与。
卡内蒂有一个近于“创世纪”的提法,以诗人的灵感,道学者所未能道。他说:“在群众中最重要的一件事是解放。在此之前,群众并未真正存在过,只有解放群众才真正创造出群众。解放是这样一个时刻,在这个时刻,所有属于群众的人都失去了他们的差别并且感到自己是平等的人。”差别是制度加诸于人的差别,等级、地位和财产的差别。对群众来说,消除差别而获致平等,就是最大的自由。
群众的革命行动让人害怕,但也令人鼓舞。接受群众的激情,有可能带来危险,但也会给民主的增长和社会的建构带来活力。
对群众的态度,直接关系到对革命的评价。阿克顿就曾如此概括对于法国大革命的两种完全不同的解读模式:只有读到米什莱的作品时,人们才感受到大革命的宏伟;又,只有读到泰纳的作品时,才会感受到恐怖。
米什莱著有23卷《法国史》,其中两卷是《法国大革命史》。在他的笔下,群众是集体英雄,大革命是民主史诗;个别领袖人物不过是次要角色,有时予以严厉的谴责,但群众是没有错误的。他指出:在大革命的和平时期,全体民众都是行动者;在恐怖时期,只有少数个人是行动者。
米什莱把群众和领袖分开,认为大革命的本质是群众角色的表现。泰纳相反,认为大革命一开始就是病态的,民众是暴民,是非理性的、失控的和高度危险的。他所著《法国大革命史》,对大革命的描述,先是群众的集体疯狂,然后是国家的高度集权。他认为,法国在大革命年代为人民主权的观念所支配,具体表现在卢梭著作《社会契约论》,以及《人权宣言》上。这一观念受到狂热宣传,没有判断力的暴民便整天陶醉于互相传染的激进情绪里,人数不断增加,而且不断为需要、恐惧与仇恨所驱策。他写道:“出现了真正的君主:人民,也就是说,在偶然中冲动、恐慌、猝不及防地集结起来的百名、千名、十万名暴民构成了立法者、法官和执行者……”总之,对于法国大革命,从理论到实践,他都是彻底否定的。
阿万斯·奥拉尔自称是“解放人性与科学的大革命之子”,对大革命充满敬意与感激。他宣称:要了解革命,就必须热爱大革命。他著有《泰纳,法国大革命史家》一书,批评泰纳。同米什莱一样,他认为群众是大革命的英雄;对于革命领袖的行为,则坚持从他们的时代背景所引发的恐惧的合理性来判断,认为那是为了求得生存,进而保卫大革命成果的必要手段。
对革命与群众的一般性评判,二百多年来形形色色,其实也都基本上没有超越这样两种模式。三十年来,中国学界开始大肆渲染大革命的恐怖,不过拾泰纳、柏克一流的牙慧而已。
在俄国,“人民”(Народная)一词的使用始于1870年。正当此时,民粹主义运动开始出现,“人民”便成了运动的关键词和流行语。
民粹主义者宣称:人民是真理的拥有者和维护者。如果人民没有革命的需要,任何革命动员都无济于事;人民的解放是人民自身的事业,革命不只是为了人民,而是要由人民来完成。所谓“以民为粹”,民粹主义者有一种“人民至上”、“人民崇拜”的倾向。“人民”,在他们那里,实质上指的是社会的中下层大众,也即普通群众。赫尔岑说,人民在俄国首先就是指农民。如果说群众是两副面孔的雅努斯,那么民粹主义者只看到革命的一面,并加以理想化,而对传统性、土著性、保守性的另一面,则不免有所遮蔽。但也为此,民粹主义思想家常常遭到言过其实的攻击;民粹主义一词所固有的合理的历史内涵和进步倾向同时被扬弃了,在知识人的书写中,唯是一个不打折扣的贬义词。
应当认为,这是二十世纪的理想主义悲剧之一。
——摘自《革命寻思录》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