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者:邵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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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指的是清王朝统治的最后一个十年(1901-1911),这也是20世纪的第一个十年。这十年清王朝不可避免的衰颓,因而也是中国政治现代化的良好时机。当时有两股政治力量集结,它们共同反对清王朝。但诉求不一,路径两样,彼此之间相互抵牾。一股力量是孙中山的同盟会,它的目标是推翻清王朝,实现以汉人为主的“共和民主”。欲达此目标无他,唯有革命,亦即武装夺取政权。另一股力量以梁启超为代表,史称清末立宪。它反对暴力革命,主张非暴力的政治革命。亦即不是革君主的命,而是革君主专制的命。因此,君主框架下的“宪政法治”是它的政治诉求。
满清一朝既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宪政法治,也没有民主共和,此二者都来自西方。中国20世纪制度现代化的过程,就是学习西方的过程。但,西方诸国并非铁板一块,它们各有各的历史,各有各的国情,各有各的国体与政体,因而也各有各的现代化路径。当时能够对中国士人产生影响的主要是这三个国家:英美法。于是这三国之间,取法于谁,就构成了20世纪中国政治现代化的第一次选择。
就国家政治而言,宪政法治和民主共和,是构成现代政治文明的两个基本板块,但两者不可简单混淆。民主政治的问题是“权力属谁”的问题,比如君主还是民主。宪政法治的问题乃“权力何用”,即它的运作是否受宪法及法律制约。受其制约,是为法治,反之则专制。根据以上,英美法三国历史,从中世纪到现代的转型中,共和民主与宪政法治无一一蹴而就。这样两个政治目标如同鱼与熊掌不可同时兼得。接踵而来的问题是,政治现代化的步骤到底先迈哪条腿,抑或先走哪条路。这其实是宪政法治与民主共和在现代化过程中哪一个价值优先。考以英美法三国实践,显然存在两种不同的历史进向:一是“宪政法治”先行,后此带动“民主共和”;相反的是,先“共和民主”再“宪政法治”。
英伦是世界现代化的第一个国家,由于“光荣革命”保留了君主框架,因而是一个君主立宪的国家,它成了梁任公的取法对象。梁任公意欲用同样的方式对付清廷,从而避免内战与流血。他是一个“学英派”。与梁不同,孙中山是“学美派”。因为美国是一个共和国,并且是通过“独立战争”而成立。因此孙中山发动了一次又一次的武装起义,企图通过革命建立一个类似美国的国家。孙中山“三民主义”中的“民权”即民主。当时孙梁两派,都在日本,中国到底应该走那条路,两派利用各自的杂志(孙是《民报》,梁是《新民丛报》),展开激烈的论辩。由此可见,20世纪第一个十年,是中国政治现代化的第一次选择。它发生在孙梁之间。分歧就是“学英”还是“学美”。换言之,政治革命是先宪政还是先共和。


“宪政之母,厥惟英国”。套用梁任公这句话,也可以说“共和之母,厥惟美国”(当然这里的共和不是古典形态的罗马共和和中世纪威尼斯那样的城市共和,而是人类走出中世纪以后以代议制形态出现的现代共和)。两者不同在于,英式宪政是谈出来的,美式共和是打出来的。立宪可以谈,共和却不行。对于君主国家,政权长在君主之手。共和意味着要把政权转移到民众,亦即将国家由“君”主变为“民”主。但,没有一个君主会把自己的政权拱手相让,因而打就成了必然。美国共和没有独立战争是难以想象的。宪政不然,对于君主制,它的任务不是夺取政权,而是试图制定宪法,让君权受其限制,然后逐步将其虚化。由于宪政宣称的不是夺权而是限权,当统治与被统治的力量势均时,双方可以用谈的方式而非打的方式各自妥协而达成相对一致。“光荣革命”就是如此,虽然它其实是一个政治交易。不言而喻,政治转型的谈与打,各自需要支付的社会成本不一样。谈是妥协的和平的;打是内战(虽然号称革命),所谓“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
梁任公坚主走英伦立宪道路,缘由在于中国同英伦一样,有着漫长的君主传统,甚至更长。虽然这是个专制的传统,但民众在身心上已经习惯并服从。如果以暴力打破这个传统,即使共和,也将导致天下失序。同时民众也缺乏共和的兴趣和能力。最后不过是新的专制取代旧的。新专制不仅是革命的私生子,而且专制程度往往超过旧的。梁任公所以以英伦为标的,盖在于英伦在立宪之前恰恰吃过“共和”和“共和专制”的苦。1640年的英国革命经历两次内战,到1649年查理一世被砍头,君主没了,君主制随之被废。取而代之的就是“英吉利共和国”。但,共和后的克伦威尔解散议会,自任“护国公”,实行独裁统治。于是,查理一世的君主专制变成了克伦威尔式的共和专制。

克伦威尔
1858年克伦威尔死后,儿子世袭,政局大乱。一些老贵族政治家认为共和体制不适合君主制国家的历史传统,遂于1660年复辟,由查理一世的儿子查理二世回来登基。于是,英国革命成了英国历史上的一次共和试错。到1688年为驱逐查理二世的弟弟詹姆斯二世时,那些贵族政治家吸取共和教训,不再推翻王室,重建共和;而是让王室保留,君位易主。这样便有了从荷兰请来詹姆斯二世的女婿威廉三世之举,条件是你可以戴上英格兰的王冠,但要接受“权利法案”这一宪法性文件的限制。英伦弃共和而走宪政,这次革命被称为“光荣革命”。它没有像前此的共和革命带来内战和新的专制;而是和平地终结了君主专制,使国家从此走向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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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认为君主专制是一个人当皇帝,共和则是四万万人当皇帝。用共和解决君主专制无他,当然靠革命。何况美国就是一个通过革命而建国的例子。但,这未必不是一个普遍的误解。尽管人们把美国独立视为美国革命已经成为习常;这种认知其实是有问题的。革命无不是为了夺取政权,当年北美殖民地却无此诉求,他们只是要脱离宗主国而独立。因此,美国独立战争是战争不是革命。固然革命常常表现为战争,但战争不一定是革命。何况共和只是一个名,独立战争之后北美是先立宪后立国,或者说立宪即立国。国家甫一建立,权力便受宪法制约,这样就避免了当年英伦共和专制的可能。可见北美建国的抓手是宪政法治而非人民主权。即使号称共和,当时民众并没有关于总统的政治选举权;而且国家政治运作的重心显然也不在此。美国建国(1787)晚于“光荣革命”一百年(1688),它其实走的就是母国英伦的法治路线。只不过英伦是君主立宪,美利坚是共和立宪。英美所以一家,即在于宪政法治是这两个国家赖以立国的公分母,因为只有宪政才能解决或防止专制。至于国体是君主还是民主(共和),并不重要,名头不同而已。
孙学美,梁学英。孙中山的主张是先共和后立宪,梁任公则先立宪后共和。这样两种顺序谁更符合国情。梁任公不反美国,但却反对教条式的学美。美国是一个特殊的国家,那块土地上先天就没有封建制度,没有世袭贵族,也没有君主。他们立国当然可以共和,而且很自然。何况一船船移民,来到新大陆,根据“五月花号公约”,一开始就是自治的。移民越来越多,他们由镇而县,由县而州,由州而国,自下而上,已经形成了二百来年的自治传统,所以那块土地具备民主的条件却不具备君主的条件。中国不然,公元前221年就开始了历史悠久的君主制,民众从来没有公共领域的训练与实践,甚至没有参与的习惯,更无论能力。再加上知识条件亦无具备。此种国情,如骤然共和,民众不是无所措手足,就是被政治利用。所以梁任公认为宪政当立,共和缓行。由于英伦立宪在前,美国共和在后。孙式革命派曾这样讥讽:有了新的和更好的制度,还要沿用旧的吗;就像有了新铁路,还会用旧铁轨。但,在梁看来,国体不在新旧,要在合适与否。中国同英伦一样,都有着漫长的君主传统。两国国情与历史相近,所以在政治现代化的路径选择上,应该学英而非学美。
为了说服革命派,梁任公包括他的老师康有为再再以法国为例说明中国应该如何选择。同样,孙中山的《民报》包括十年后陈独秀的《新青年》也再再以法国为马首,意欲在中国实行法国式的社会革命。只不过法国大革命在革命派和立宪派那里评价正好相反。法国革命被认为是美国革命的继续,而且产生了更巨大的世界影响。孙陈两代革命派学美的具体榜样就是学法。如果翻阅当年《民报》和《新青年》,可以发现,它们的刊前插图除美国建国和华盛顿肖像外,更多是法国大革命的各种图片。
世界范围内的政治现代化如果按时序排列就是英、美、法。英美两国率先开头,宪政政体相同;但国体各标一帜。是君主立宪还是民主共和,法国作为政治现代化的后发国家,和更后来的中国一样,本身也存在一个学英还是学美的问题。它的路径选择对中国极有启示意义。自1789年7月14日巴士底狱攻陷之后,国民议会中的雅各宾俱乐部开始分化,其中主张走英伦道路的一些成员自动退出雅各宾,因为他们主张君主立宪。这一派改在斐杨修道院聚会,被称为“斐杨派”。该派领袖之一巴纳夫认为革命的任务已经完成,如果继续下去,政治上就会危及王权,经济上就会危及财产权。但革命一旦发动就很难刹车。何况雅各宾其他成员中有人更试图走美国道路,弃英式立宪而建美式共和。这一派议员大都来自法国西南部的吉伦特省,被后人称为“吉伦特派”。吉伦特派患有典型的左派政治幼稚病。它不是根据法国的历史传统和现实推行自己的政治主张,而是凭靠他们从启蒙运动中习得的理念来实现自己的理想。
1792年9月22日,法兰西第一共和成立。此前8月,由丹东主导的第二次革命把路易十六夫妇送进了监狱,从而终结了君主制。共和之初,政府由吉伦特派主导。其领袖人物布里索曾经去过美国,他们这一派的共和观念和美国一样,是精英共和,民众是被排斥在外的。尽管在共和过程中,他们也利用了民众的力量。但,正是由于共和不彻底,不但很快被雅各宾中的民主派驱逐出俱乐部;而且不到一年又被驱逐出政府,并被送上了断头台(20余领袖人物)。雅各宾民主派走的是底层民众的路线,他们依靠的是草根性质的“无套裤汉”,其政治诉求近于直接民主。当吉伦特派下台之后,雅各宾派又无法不陷入自己的内乱。断头台的高效率运作,使法兰西第一共和变成了第一恐怖。整个第一共和的历史就是一部内乱史(包括对外战争)。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所谓“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你把别人送上断头台,我把你送上断头台,结果别人又把我送上断头台。这种乱局,直到拿破仑出场方才终结。
从婓杨派的“宪政”到吉伦特派的“共和”再到雅各宾派的“民主”:这是十年法国大革命的三步曲。三派之中,“婓杨派”是学英的,因为法国和英国一样,都有漫长的君主传统。他们主张保留王室,但要制定宪法以限制。“吉伦特派”是学美的,他们反对走君主传统的老路,主张制度创新。但他们书生意气,无视国情。美国可以共和,因为美国有自治传统。法国无以共和,盖在于法国是君主专制,国民从未有过自治的经验和体验。自治是共和的前提,共和必须建立在长期自治的基础上。否则一个早上共和,只能增加国内政治混乱。果然席不暇暖,吉伦特派就被赶下台。不但葬送自己,更贻害国族。雅各宾派是地地道道的法兰西本土派,他们不但反对吉伦特派的间接民主,甚至超越美国,主张《社会契约论》中的直接民主。不仅诉求共和性质的政治平等,其激进派更图谋财产权性质的经济平等。三派第次,从宪政到共和到民主,宪法一部部交替,但宪政每成泡影。然而正因为共和框架下的法治缺失,使得法兰西共和成了专制的共和,民主也成了多数的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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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如果是英美法政治现代化的“三国演义”;那么,清末中国到底走的是哪条道路呢,这“三国演义”在中国又是如何演义的呢。
首先,辛亥革命一声枪响,便断绝了学英派梁启超的君主立宪道路。英伦模式在中国政治现代化的过程中最早出局。如果可以比喻,梁启超委实就是中国的“婓杨派”,他们的政治见解和政治策略在在相同。巴士底狱之后,“婓杨派”要求停止革命,因为革命无以立宪。同样,梁任公认为只有君主框架才能立宪,一旦共和,只会陷入革命后的乱局而使立宪更难。果然,清末不乱北洋乱。共和之后,立宪的时间表一再延宕,所谓“军政-训政-宪政”,宪政变成了压箱底。
比较之下,清末宪政功败垂成,共和宪政几十年间,只听楼板响。孙中山临死前只好说:革命尚未成功。殊不知,孙中山就是中国的“吉伦特派”,一意学美,其实学法。因为美国没有革命,只有法国才是革命,革君主之命。美国共和是出于殖民地的特殊国情,中国本难模仿。结果,美国没学成也学不成,共和成了空名,美式道路也就此收场。接下来或剩下来,便是法兰西的历史在本土轰轰烈烈上演。
民初以后出场的是陈独秀,他就是中国的雅各宾。以民主为旗,展开自己极强的底层动员能力,这一点远为中国的吉伦特所不及。因此,吉伦特派能够胜过婓杨派,但无能敌过雅各宾。由此可见,20世纪英美法三国演义,从清末到民国,乃是按照法国大革命的路线走下来的并且让法兰西模式笑到了最后。君不见从婓杨派到吉伦特再到雅各宾,岂不就是从“宪政梁任公”到“共和孙中山”再到“民主陈独秀”。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史委实是当年法国大革命的扩展版。
条条道路通罗马,但有歧途与捷径。政治文明如果是“宪政法治”和“共和民主”的合一,那么这种合一的过程,何者优先,可以构成不同的历史。对这个世界上的大部分国家而言,它们取法的对象非英即法。至于美国,它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民族国家,而是因其观念而构成的一个纯粹的移民国家,故美式共和不可学,或无法学(除非学的是法治)。可以看看南美那些取法美式共和的国家,成功有几。转就英法言,英伦是法治优先,法兰西是共和优先。正如光荣革命是宪政革命,法国大革命是民主革命。前者虽然君主框架但不流血,后者虽然是民主架构,但断头台上的头颅却不断滚落。这就是英法两国政治现代化的不同叙事。
历史是可以比较的。1688年光荣革命是限制王权,由此宪政法治在英伦得以制度化。那个时代委实没有民主什么事。直到约150年后,1832年为选举进行议会改革,国家层面的民主化进程才正式揭幕。待至全民获得选举权,那已经是20世纪的事了。从1688到1832,英伦制度现代化的路径就是从宪政法治到民主共和。法国情形正好相反。一百年后的法兰西召开三级会议,会议代表选举而出。当时英伦民主化还未上路,但法兰西只要年满25岁的男性纳税人并有固定住所即有选举权。1792年9月法兰西共和成立,但就在这个月上旬,巴黎数日之内发生惨绝人寰的大屠杀。名义上的民主,却无以保障人身安全乃至财产安全,盖在于法治缺席。直到1814年在英国人的帮助下,波旁王朝复辟,路易十八上台,法兰西才走上立宪道路,讽刺的是,它恰恰是在雅各宾推翻了的君主框架下(可见“复辟”并非就是坏事)。用托克维尔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中的话讲:从1815到1852的立宪君主制的37年,是我们和平和迅速发展的时期(p208)。具而言,经由波旁王朝和奥尔良王朝到路易拿破仑波拿巴的第二帝国,正是在已被妖魔化的君主名义下,宪政方才逐渐获得制度性的稳固。有了这样一个法治基础,普法战争后的法兰西,于1871年第三次走入共和。这次共和一直绵延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这就是法兰西模式:从1789到1814,先共和民主而后君主立宪:历史走了一个长长的制度性弯路。两相比较,不难得出的结论是:制度现代化,从“宪政法治”到“民主共和”其势顺,比如英伦;从“民主共和”到“宪政法治”其势逆,比如法兰西。
意大利学者克罗齐云: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当历史的昨天没有把它应该解决的问题解决时,那么,今天、明天、后天,这个问题依然内在于历史的过程中。20世纪,百年荏苒,法治民主,载沉载浮。当这两个常老常新的话题于后一世纪交集,合适的路径是什么,诸君请熟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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