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当人民普遍地遭受压迫和不公的待遇时,必然寻找摆脱的机会。但是,在拉博埃西看来,事情未必尽然,相反有可能甘愿屈从于暴政的统治。
他认为,每一个暴政都是建立在民众的普遍接受之上,甚至最暴虐的政府,也是基于公众的普遍支持。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为什么人民会自愿服从这样一个政府?为什么一旦成为“臣民”,就会如此迅速地完全忘记了自由,以至无法再度激起对自由的渴望?他认为,这是对奴役的习惯所致,而且,愈是专制的国家,这种习惯势力的影响愈是强大。当人民对自由的自然冲动终于为习惯的力量所遏制,甚至连自由的影子都没有见过,根本不知道它的时候,是不可能觉察到他们在自己的奴役状态中始终忍受的邪恶的。
人民的忍耐,肯定获得来自政府方面的鼓励。像赌博,喜剧和滑稽剧,“肥皂剧”,一些壮观场面如奥运会,甚至残酷的角斗,奖牌,特别是国家或国际大奖如诺贝尔奖等等,都会使人民沉迷于眼前的消遣、快乐和虚妄的庆幸之中,变成他们接受奴役的诱饵和鸦片。官方意识形态具有强制性,也有腐蚀性,它极力美化统治者,宣扬统治的合理性,是暴政的重要工具。此外,可以看到,用物质利益贿赂人心,这种“面包加马戏”的手段在历代统治者那里总是屡试不爽。
显然,作为一名自由人要比作为一名奴隶要困难得多。正如历史家乔治·勒费弗尔说的,自由本质上要求一种充满勇气的生活,甚至是英雄主义的生活;这种要求,足以解释人们何以逃避自由和弃绝自由。
既然所有统治都建立在屈服的民众的同意之上,那么,推翻它根本无须承受什么风险,一个显而易见的手段,就是由民众收回他们的同意,只要“简单地不服从”,暴君就会变得“一无所有”。这是拉博埃西《论自愿的奴役》一书的基本观点。这种非暴力抵抗的理论,不失为消极自由中的积极自由,但是无论如何太天真了一点。
广大民众如何可能做到统一的不服从呢?而暴虐的统治者,又如何可能和平地接受普遍的叛逆呢?
于是,在专制政体之下,革命成了自由得以实现的惟一理由。阿伦特称为“最古老的理由”,乃因自由存在已久,暴政存在已久。
洛克指出:只要暴政存在,特别在人民遇到政府人事变迁、弊政暴露和机缘凑巧的情况下,革命不会迟迟不出现。他还特别指出,革命不是在稍有失政时发生的,人民只有当政府“一连串的滥用权力、渎职行为和欺骗手段等”才会奋身而起。
然而,大批政治家和学者坚持认为,人民的素质低劣,一哄而起只能引起混乱,过犹不及;倒不如政府不管原先如何败坏,自身进行“改革”,总可以期待它变成“好政府”。自洛克以来几百年间,这样的论调反复出现而为大家所熟知。实际上,革命才是人民获得自由的最好的训练方法。麦考利在一部革命家的传记中这样写道:“我们时代的很多政治家习惯于武断地宣称一个被认为不言而喻的论点,即无人应该获得自由,除非人们已经准备好了正确行使他们的自由权。这一行为准则对那个老故事中决意在学会游泳之前不下水的蠢汉是有价值的。如果人们等待自由需要一直等到他们在奴役下变得博学和优秀,那么他们可能真的要永远等待下去。”
那么,是在岸上等待,还是决心“下水”呢?
阿克顿曾经公正地指出各种自由来源于革命的成果,其中包括:城镇的各种自由和代议制,教会与国家之间的斗争,日尔曼的政体形态和基督教教义,古罗马政体形态和古希腊哲学的复兴、犹太文化的兴盛,等等。
没有别的选择,行动就是一切。
“自由,那带着巨人声音的夜莺,惊醒了大多数沉睡者……”伯尔纳写道,“除了为争取或反对自由而战,还有什么事情值得我们关注?那些不可能热爱人类的人,可能仍然是大人物,例如专制君主。但是,一般人怎么可能无动于衷?”
如果关注自由,又怎么可能对革命无动于衷?
摘自《革命寻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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