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张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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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影袭来
一个巨大的阴影正在向广东水师提督李准逼近,他早有所闻,但此时并未察觉。
这是辛亥年(1911年)六月十九日,一个看起来平淡无奇的午后,李准(号直绳)乘坐八人抬大轿,在数十名兵勇护卫下,从广州城外天字码头的水师行营,拥入大南门,去参加两广总督张鸣岐召集的文武官员会议。这年李准四十一岁,充任广东水师提督已六年有余,作为地方高级军事长官,官从一品,在粤省地位仅次于张鸣岐,称得上封疆大吏,威震一方。按清代官制,在全国设陆路提督十二名,水师提督三名,其中水师在福建、广东、长江分设行营,管辖各区的江海防务。而广东沿海沿江水域广大,提督一职,尤其显赫重要,但这样一来,李准也便成了革命党人的眼中钉。

正午的广州城闷热如笼,李准坐在加顶藤轿里,官服正襟,心绪缭乱,更觉得酷暑难忍。如果他能从空气中嗅出近来粤省到处弥漫的革命味道,进而联想到无处不在的手枪、炸弹,就一定会汗流浃背了。在开道锣声中,轿从行至南门内双门底,转入一条大街时,随着“轰”的一声巨响,硝烟骤起,李准应声从轿中扑出。他在梦里常常看见的那种血淋淋场面,终于在自己身上发生了。按照官方描述,李与手下路经双门底时,“突有匪徒在路角,用炸弹向该提督抛掷,致伤左手腰际,并伤及随从十余人”。这一幕,振作了岭东的反清革命形势,也改变了李准的后半生。
自光绪三十一年(1905)四月,李准受到慈禧太后召见,谕令署理广东水师提督,为了报答朝廷恩宠,他统带包括水师在内的清军,四处平定“叛乱”,参与扑灭孙中山、黄兴等发起的潮州黄冈起义、广西钦廉起义,及同盟会在广州策动的燕塘新军起义和黄花岗起义,与革命党结仇既久且深。就在两个多月前,即辛亥年三月廿九日,黄兴率领一百多同盟会员进攻广州城内督署,水师配合巡防营堵截追杀,举事党人几被剿灭,事后收殓埋葬在城外黄花岗,有名有姓者就达七十二人,如此累累血债,革命党能不复仇乎?这天当街刺李,便是香港同盟会所属“支那暗杀团”蓄谋已久的报复行动。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党人经此失败之后,恨余尤甚,在港宣布余之死刑而暗杀焉”。
关于现场情形,总督张鸣岐在致北京内阁的电报中称,爆炸发生后,李准受伤,但“该提督即时力疾督率护卫弁勇,上前捕拿,匪徒仍连掷炸弹二枚,并施放手枪,向该提督轰击。该提督亲自跃登屋顶,与匪相持,当场格毙匪徒一名,经巡警拿获陈敬岳一名。”
同盟会背景的的上海《民立报》,捕捉新闻向称灵敏,根据内部消息,次日就刊发了一个专电:
今日午刻水师提督李准自行辕出行未远,忽值炸弹爆发,当时护卫等即拥李回辕,闻伤甚重。
轰炸李之际即有卫队会同巡警拿获三人,当场格毙,一面搜查余党,立将城门关闭,迨时复开。
午后五时,得提辕信,李伤势虽重,可保无恙,惟官场恐慌殊甚,加派兵警,沿街巷均随时密查。
另外,北方大报《顺天时报》两天后也刊发了“广州来电”,但显然它的消息来源有点问题,比如说李准是“被革党用小枪向其腰部及腕部狙击,当时护兵奋勇防护,击毙党人三名”,并称省城秩序一切正常云云。
关于刺客情况,官方报告说是格毙、拿获各一名,《民立报》则称“拿获三人,当场格毙”,《顺天时报》也载“击毙党人三名”,所述不尽一致。国民党党史史料委员会编纂的《革命先烈先进传》、《革命人物志》等记载,被称作“执行员”的刺客共三人,其中林冠慈死难,陈敬岳被捕,潘赋西逃走。后面将要提到的李准自述中,李称自己除了击毙林冠慈,还打死了另外两个同伙。几方面说法各自表述了一部分事实,并非真相的全部。
行刺李准,及这次行动的酝酿、筹备和实施过程,是一个曲折复杂的故事,背后掩藏着形形色色的人物。报纸从街谈巷议中搜集整合出来的消息,不过揭示了冰山一角,最大的知情者还是官方。地方发生重大案件,最高军政长官需在第一时间向朝廷奏报详情,请示机宜,听候裁夺。那么,广东官府是如何处置此事的?在向北京内阁总协理大臣、军咨府及海陆军部的报告中,张鸣岐详述事件始末后,着重谈了李准的伤势:
……鸣岐闻讯,立即遣派勇队,前往救护,一面邀该提督(按指李准)回至城内水师行署,赶延西医施治,并亲往看视。该提督腰际受伤甚重,流血如注,衣襦皆赤。经医生检视,伤损及骨,随在受伤部位,割入数寸,取出炸弹铁皮一块,碎骨少许。据西医云:伤势虽重,幸非要害,医治可望得手。鸣岐与之接谈,该提督犹能将追匪情形,历历追述,神志极清,当不致有意外。
在张鸣岐的报告中,行刺李准“匪徒”仅两人,且当场“格毙捕获”,全部解决。对于炸弹手枪从何而来,略未涉及。至于李准为何要“跃登屋顶,与匪相持”等关键情节,更不着一语。
除了重点禀报李准伤势,表明未击中要害,对整个事变过程也采取了轻描淡写手法。给人的感觉是,这是一次偶然发生、针对李准个人的意外袭击,于广东大局无碍,更与革命党的活动没有关系:
伏查该提督此次经受重创,犹能奋不顾身,亲自格毙匪徒,勇气实异非常。现值地方多事之秋,正赖将士用命,可否仰恳天恩,传旨慰问,以励戎行,出自鸿慈逾格。至此次事变,虽然出于仓猝,幸当场已将匪徒格毙捕获,人心勉可镇定。余仍严饬兵警查明,此次行凶,有无余党,认真将近日地方究缉。
如此化解危局,实与粤省政局和张、李二人关系等有很大关联,暂按下不谈。
有意思的是,在李准自编年谱中,行刺经过则没有这么简单,他也不是任人刺杀的目标;爆炸发生后,他立即反击,应手还枪,打死刺客林冠慈。接下来,他笔下展现的这一幕,俨然是现代枪战片的发轫,他本人则成了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的晚清“好莱坞”版英雄:
其时街心地上之石板为炸弹炸裂,地下自来水总管子亦炸裂,水石泥土横飞天际,烟焰障天,对面不见人。而对面文玉堂书铺楼上似有人自高射击,弹掠余头而过,乃起而上天台,抚铁枝而上,直登屋顶于瓦面屋脊上,尚见有两人假充修电话线工人形状,踞电杆之横机上持炸弹下视,作欲击状,不知余已登屋顶也。余持自来得手枪遥击之,二人下坠而炸弹发矣,响声极大,血肉横飞,肚肠挂电线上,盖此二人已为炸弹粉碎矣。其城厢内均兵队云集,枪声不止,余下令停放,奈济军不谙号令,仍不肯停止,再三呼喊,始停放焉。
再现交战中各种细节的同时,李顺便把自己描写成了重伤不下火线的硬汉:
及余由瓦面下至平台砖地上,见鲜血顺瓦沟流至砖地,凝结至数分厚矣。察看再三,始知手腕及腰际受伤颇重,以兵士之裹脚布及包头以裹之,而血仍不止。缘梯而下,点查随行之人,死伤二十有三,分别医埋。余仍步行广双门往北而行,沿街铺户均已关门。余一路仍呼各铺开门,照常营业。及行抵属署,把门之兵士亦不识余,不知当时余作何状也。
李准的叙述虽然详尽细致,但用语夸张,如同演义,颇多自诩成分,且编写年谱时,此事已过去多年,也有回忆不确之处。惟可从中知道,革命党共三人死,李之卫队死伤二十三人,此种大规模杀伤,绝非林冠慈一人抛掷炸弹所致,而现场应该有多人相助。

林冠慈
对于李准的英雄行为,当年就有人提出质疑说:炸弹爆炸后,李被击中左手,并伤及右肋下,深二寸余,“当时人见其面无人色,经兵众扶入藩署治理裹伤,且恐性命不保:广督奏李准上房对战,当是文章之套”。
李准虽不知究竟有多少革命党参与了此次行动,对这声爆炸所包含的意味,对革命党人恨他入骨的原因,却心知肚明。只是没有料到,复仇之火这样迅速袭来,而且燃烧的如此猛烈,险些要了他的命。
2刺客画像
同盟会冒巨大风险,花许多经费,经营了几个月,以多名同志死伤的代价,仅刺伤了李准,看起来功败垂成,益不抵损,但此举造成的影响,远在其上。
谋刺李准一事,从革命党人三月廿九日之役失败起,就已拉开了帷幕。黄兴等幸存者逃回香港后,欲为死难同志报仇,除张鸣岐、李准而后快;继而同盟会组织“支那暗杀团”,招募死士,装配炸弹,分为若干小组,往来于香港、广州间,寻找动手机会。据参与行动的同盟会员郑彼岸回忆,当时他们在城郊龙眼洞准备炸药,并在珠江南岸长胜里顺和隆机器厂定铸了弹壳三十八具,用来制造各式炸弹。张鸣岐深居简出,不易下手,党人乃专谋李准。时隔不久,就得到一个线索:黄花岗之役后,清兵清理战场,发现革命党攻打督署时遗下的一枚炸弹,督练公所总参议吴锡永上前踢了一脚,不料弹炸,伤其左足,乃入长堤韬美医院治疗。这期间李准常来探问伤情,暗杀团成员李熙斌闻讯即托病入院,以便寻机阻击李准,但机会转瞬即逝。
不久,党人又得到情报,李准下令备船,将往顺德一带办理清乡,刚从南洋回国的暗杀团成员陈敬岳得知,立刻采取行动。他乔装成乞丐,以竹筐载炸弹,提前到顺德守候,白天求乞,夜则宿于破庙。但李准此行始终没有登岸,陈敬岳未能得手。

被捕后的陈敬岳
陈是广东梅州人,少时卓尔不群,胸有大志,早年遍历南洋各岛,落脚在槟榔屿,以设帐授徒为生,后来加入同盟会。此次应召谋刺李准,已四十四岁,他出自民族感情,愤于“汉贼”助清,屠杀同胞,才挺身而出,作此一击。据国民党官方《革命先烈先进传》所载《陈敬岳事略》,陈归国后,曾向海外同志报告情况:本欲设机关于省城广州,因“随带禁物及各炸料颇多,恐有失误”,“刻下省垣附近奸探密布,耳目众多,颇难驻足”;况且“所领队中有二三团友,未曾到过省垣,恐形迹可疑,诸多不便”,寻觅再三,最后把机关设在城外河南瑞仁大街附近。
当时,李准的水师行台设在长堤天字码头东,办公场所水师提督衙门则设在城内天平街,他经常往来于两处。经过多日侦查,暗杀团决定在中途阻击李准。具体任务由广州同盟会主盟人高剑父主持,执行员分为两组,林冠慈、赵灼文在城内,陈敬岳、潘赋西在城外,各自见机行动。
作为刺李行动中的关键人物,陈敬岳最早独自行动,志不得达,乃与林冠慈、潘赋西所在的“支那暗杀团”联合,才呈现轰炸李准的壮烈一幕。郑彼岸谙知内幕,也很了解陈在行动中的细节:
陈敬岳在城外,载两弹于木制小箱内,由长堤尾追李准至大南门口。闻巨响,知林冠慈已行动,便折入育贤坊至圣庙门前,但因不识路,东西乱跑,且兼剪发西服,为警察郑家森所疑,潜其后,竟被执。敬岳虽受严刑质讯,至死不屈。
行动当天,陈敬岳尾随李准至大南门时,林冠慈已经动手,可惜的是,陈在撤退途中,因不熟悉广州城内道路,且紧急状况下应对失当,而不幸被捕。其后,由张鸣岐、李准会审定案,判十年监禁,收押于海珠监狱。辛亥年九月十七日,即广东光复前两日,他被巡防营首领李世桂斩杀于猪山头兵营。及革命党进占广州,捉李世桂,愤而杀之。
这天,执行员潘赋西与陈敬岳同在大南门外,相距不远,他带着一只摄影镜箱子,内藏两枚炸弹,正在守株待兔,听见爆炸声,便知同志中已有人得手,乃按照约定,迅速出城,径至天字码头,雇一小艇渡河,途中投镜箱于水中。返回香港复命时,才得知陈敬岳被执,林冠慈已当场就义了。
按林冠慈别名阿庸,这年二十九岁,“支那暗杀团”机关设在香港摩士忌街,十分保密,按照团规,新加入之团员,最少须经过一月以上考察,才被正式接受。林少年时曾来广州谋生,在基督教会的福音船上学习驾驶,以后还乡务农,加入同盟会,萌生光复之志,当然经得起这种考验。不久便以做事忠诚,性格果敢,被批准担当执行员。与他同时进入“支那暗杀团”的郑佩刚回忆:
林阿庸是顺德农民,自幼曾饱受官兵敲诈、凌辱,满怀愤恨,常思反抗,恨无实力,高剑父在乡下进行革命宣传教育,发展组织时,阿庸受到启发,就离家跟剑父到香港,加入了“支那暗杀团”,住在团部,担任勤务工作。阿庸对思复帮助很大,因为刘手已断,生活方面诸多不便。阿庸身材高大,豪爽乐观,我初见他是在辛亥初春,他闲时喜欢吹口琴和唱基督教赞美诗。我曾笑问他是否基督信徒,他摇摇头,说在乡间常听基督教徒布道唱诗,学识几首罢了。
按文中提到的刘师复,为“支那暗杀团”团长,同盟会中倡导暗杀最有力者,两年前在广州凤翔书院因装配炸弹失慎,火药爆炸,失去一臂,在现场被逮,得多方具保被开释,又到香港主持暗杀活动。高剑父为广州同盟会盟主,画家,曾参加三月廿九日之役,也是暗杀团的中坚分子。他们发展林冠慈入暗杀团,又亲自将其送上赴义之路,离别时十分伤感。林从香港赴广州执行任务前,刘、高照例问他有何遗嘱?林慷慨言曰:
我以身许国,所繫念者惟老母耳。有长兄在,想能侍奉尽职。但我死后,请勿使老母知之,以伤其心。
林冠慈领了任务后,每天与陈敬岳等人分路侦伺张鸣岐、李准的行踪,其间几次与之擦肩而过。六月十五日,林正蹀蹑于永清门外仓前街,遥见张鸣岐仪仗,急忙趋前,但张乘坐的肩舆已过十数丈,追之不及。到十七日,又逢李准出城,因距离较远,未及投弹。这天林冠慈回到机关,曾对同志说:“机会尽多,所恐者投掷不准确,使民贼漏网耳”。可见其临事审慎,从容不迫之态。到十九日得到李准将赴督署的情报,林冠慈以为志在必得,乃将两枚炸弹藏于茶萝中,于午前早早出门,来到双门底一家制衣铺守候,虽知此次必死,却没有留言。前述郑彼岸回忆中,也有一段对现场的还原文字:
是日下午一时许,李准肩舆行至双门底,林冠慈立在怡兴缝衣店门前等候,伪为购衣,待坐舆直至店前,林冠慈即将二枚重一磅半的炸弹掷准,只闻轰隆二声,李准即在轿内扑出,胸部双手俱受重伤,断肋骨两条,轿前后卫队死伤二十余人。但林冠慈亦因额上中弹,当堂就义。
林冠慈额上中弹,这一枪是谁打的?李准既已受重伤,无法还击,则有可能是卫队乱枪所致。林死后,尸身为官府所得,验明正身并照相后,秘密掩埋。彼时照相皆委托私人相馆,《林冠慈传》记载,“数日后,同志于某影相店购得烈士就义后遗像,一目闭,口合,无丝毫痛苦状。倚一木柱,辨发缠于柱上,其右目之上有血痕一条,流至颊下,弹尽于此穿入脑中,致命伤也”。
刺杀李准一幕,就此结束,但余波并未休止。事情的发展,正如两位舍生取义的志士所期待的那样,他们以自己的性命为代价,拚出了一个新的局面来。几声轰响之后,广州的形势转变了,李准的命运也被改变了。这个往日在广东地面上飞扬跋扈的水师提督,痛定思痛,回想自己在慈禧太后亲切关怀下,在包括张之洞、李鸿章、岑春煊、袁世凯等各级政府领导的悉心培养下,茁壮成长的历程,自然是心存感激;但是,看看天下大势,反清革命来势凶猛,满清王朝前景不妙,心中又感觉一片空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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