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领袖开始造反的时候,都能顺从民意,替他们出头,否则不可能成功。当他们成功了,便会“享有相当的尊重,故这种民治国尚可苟安于一时”。但是一旦大权 在握,这样的领袖便“立刻就会肆意妄为”,重新以专制作为统治的手段。
对于一个宪政法治的共和国来说,是否需要“人民领袖”?需要怎样的人民领袖?他们可以起到何种作用?一直是有争议的问题。早在文艺复兴时期,马基雅维里在 讨论共和国的《论李维》中,把“人民领袖”看成是民众追随的“强势人物”和拥戴的“首领”。当人们不堪忍受专制统治者的欺压,对他们的统治深恶痛绝时, “便在自己中间择一能够不计手段率其谋反的首领。此时便会有人崛起,靠众人之助灭了统治者。他们对君主及其危害记忆犹新,既未建立寡头统治,也不欲建立君 主国,便建立了民治国。他们的治国之道,使得一小撮权贵或君主皆难擅权。”
马基雅维里说的是“造反”和“起义”型的人民领袖。这样的人民领袖开始造反的时候,都能顺从民意,做替他们出头的事,否则不可能成功。如果他们最终成功 了,便会“享有相当的尊重,故这种民治国尚可苟安于一时”。但是,过分依赖人民领袖,这样的景象“绝不会长久,创业的一代消失后更复如是”;因为一旦大权 在握,这样的领袖(们)便“立刻就会肆意妄为,无论私家官服,皆无所忧惧,人人各行其是,每日的侵犯无以计数。或是出于万不得已,或是采纳了贤达的高见, 为避免这种乱局,他们恢复了君主制”,也就是重新以专制作为统治的手段。
托克维尔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中涉及的法国大革命中“人民领袖”(激进的雅各宾党人)也可以归入这一类造反型(已改称“革命”)的人民领袖。他们也没有能 成功地建立真正的法治宪政制度。虽然1789年的法国人以任何他国人民所从未尝试过的决心和努力与过去决裂,但在这项被称为“革命”的事业中,“他们的成 就远较外人所想象的和他们自己最初所想象的要小。……他们在不知不觉中从旧制度继承了大部分感情、习惯、思想,他们甚至是依靠这一切领导了这场摧毁旧制度 的大革命;他们利用了旧制度的瓦砾来建造新社会的大厦。”大革命并没有为人民带来自由,反倒是扩展、巩固并完善了人民对中央集权制的依赖,并在此基础上造 就了新的专制。这种情况在20世纪的许多革命型人民领袖身上反复重演了同样的悲剧。
与造反或革命型人民领袖不同的是民主法治的宪政制度中产生的人民领袖,由于他们的权威不允许高于宪政法治的制度,即使他们受到人民的支持和拥戴,但也只是 被当做政治人物。美国的第七任总统安德鲁·杰克逊可以说是这样的一位政治人物,说他是人民领袖,其实只是“平民总统”的意思。
在杰克逊之前,美国建国初期的六位总统,个个出生于当时的权势家庭。除华盛顿外,个个受过当时最好的教育,都是社会精英。他们创立和基本稳定了美国的宪政 法治制度,但是许多平民却被剥夺了参与其中的机会和权利。杰克逊不同,他不是出生在有钱人的家庭,14岁时,父母就死了,他自己吃过苦,没有机会在学校受 过太多教育,知道人民的生活和痛苦。他一直没有忘记自己的出身,比较注意人民的利益,所以支持他的人很多,尤其是平民。
1828年杰克逊在总统竞选中很容易地击败了对手约翰·昆西·亚当斯(美国第六任总统,他父亲是美国第二任总统约翰·亚当斯),成为美国第七任总统。杰克逊的总统权力来自民主选举,而不是造反和革命。他当然也不可能像有的革命领袖那样,想方设法地把手里的权力把持到他死为止。杰克逊是一个出名的强势总统, 但他必须按既有的宪法规定办事,不可能像有的革命领袖那样凌驾于宪法之上,更不可能随意就改变宪法。他受到作为选民的“人民”的支持,但是选民也可以不支持他,他不能把不支持他的选民宣布为“反革命”或“阶级敌人”,不能把他们抓起来或送去劳改。
杰克逊在主政期间首先取消了对选举权的财产要求,所有美国男性公民都有了选举权。是他规定了每天十小时的工作时间。在他的任期内,美国的民主才成为平民民 主,这种民主一直持续到今天。我们现在熟悉的美国式的民主不是托马斯·杰弗逊式的民主,而是安德鲁·杰克逊式的民主,民主党也是在杰克逊时代被正式命名的。杰弗逊式的民主是启蒙主义的,强调提升公民的素质,杰弗逊式的民主按照民众现有的水准去争取他们的选票支持,政治的民主不以选民的高尚为条件。在这个 意义上,杰克逊式的民主比杰弗逊式的民主更为现实,但也更为平庸。
杰克逊式“平民总统”的条件是个人魅力、高选民支持率和照顾下层民众福利的政策。但是,美国的民主并不是纯粹的普选制,它还建立在一个平衡的三权分离的宪 政制度上,再受“人民”支持的总统也只是这个制度中受到制衡的一部分。在今天的美国,民主党比共和党似乎更多地继承了“平民政治”的传统。它往往更要求总 统担负起积极领导者的角色,而不只是国会决策的执行者。现任的奥巴马总统推动医疗保健改革、主张对高收入者增税等等,都令人联想起杰克逊式的民主。但是, 在今天的美国政党政治中,杰克逊时代的(西部)平民与(东部)贵族之间的对立早已消失,作为平民的“人民”概念也已经转化为普遍的“公民”和“选民”。奥 巴马总统不可能像当年杰克逊那样以代表“人民”来成为民主主义精神的象征,他不能自视为人民领袖,也没有谁会这么看待他,他的总统职务只是美国民主制度的 一个部分,而他自己也就只是一位美国公民而已。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