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学者雅各比描述过两类乌托邦:一类叫“蓝图乌托邦”,另一类叫“个人崇拜的乌托邦”。他指出,对于人类进步来说,蓝图乌托邦是不可或缺的。它是关于人类存在的美好愿景,有大方向大轮廓,但是没有具体、明确、不可移易的规定,惟凭每个人,从政治家到普通平民,通过激发起来的想象,在生活和斗争中进行创制、补充和修改,使之不断向现实逼近并变得逐渐清晰起来。
蓝图乌托邦式样无数,但无论如何组合,都是由自由、平等、正义,人类的尊严和幸福等元素构成。
人是生而自由的。
人首先属于自己,绝对地自治,然后才分属于不同的共同体。
人是并非物一般被动地置于共同体内,他有主体性、主动性,有选择共同体的权利,但因此便可以反复改变他的身份:或者奴隶,或者主人。
卢梭有一句经典性的名言:“人生而自由,却无时不在束缚之中。”以“自由”和“束缚”相对,说尽了人类几千年的文明史。
从法国大革命过来的邦雅曼·贡斯当曾经提出“古代人的自由”和“现代人的自由”的概念。古代人的自由,乃指古希腊城邦公民对公共事务的广泛参与的自由;现代人的自由则相反,指的是现代公民拥有更多的个人空间,比如政治和宗教信仰的自由,从事思想、写作以及其他活动的自由等。在贡斯当看来,两种自由是互相冲突的。其实,这两者更多的是一种重叠的关系,就是说,争取个人自由,并不妨碍对公共事务的参与。从古代到现代,人们的自我意识确实有所增强,但是,彼此之间的联系无疑更为紧密。倘若没有一个足够自由的公共空间,所谓个人空间就会变得更为狭小。因此,为了赢得个人的自由权利,必须积极参与到公共事务之中。
在这里,可以通过比较,引入伯林在一次演讲中提出的关于自由的另外一对概念,就是“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其中,消极自由指的是个人免于其他人或势力干涉的自由,积极自由则指参与公共事务及共同体政治生活的自由。后者颇类似于贡斯当说的“古代人的自由”,但是,伯林所指的分明是现代公民的权利。“消极自由”为基本的自由,美国总统罗斯福致美国国会咨文中提到的“四大自由”,即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免于匮乏及免于恐惧的自由自然包括在内。贡斯当的“现代人的自由”虽然说的是个人权利,但不如伯林使用“消极”一词来的明确,意思是:此乃天赋人权,其正当性无须讨论,只须保证维护之。
阿克顿说:“身处弱势的人所享有的地位和安全状态是自由的试金石。”国家的律法应当是为弱势者设计的。在这里,阿克顿说的“弱势”,正好与伯林说的“消极”相当。
自由一词,究其本义,其实不难理解,倒是一批学者喜欢花园交叉的小径,把一条明朗的大道给弄迷糊了,以致产生歧义。十八世纪著名的《加图来信》的作者说得再简单不过:“自由是按自己决定的方式生活,而奴役是在任由他人摆布的状态中生活。”强调的是政治自由,即自由是反强制,反奴役的。
显然,这是自由的最大镜面。在政治范围内,自由最容易遭受剥夺和扼杀,大约为此,古典自由主义者在论及自由时,会时时把它和国家、法律等对立起来,且置于后者之上。洛克说:“人民的自由权利是最高的法律。”边沁说:“一切法律都是邪恶的,因为一切法律都是对自由的侵犯……政府必须提防两种势力——犯罪的邪恶和法律的邪恶。”约翰·密尔说:“根据强制的特性,一切强制都是恶的。”在以马基雅维里为代表的一种传统观念里,国家权力不受任何道德法则的约束,法律同样不能超越国家之上。自由主义者对自由作人性的理解,他们对自由的肯定,明显是对国家的绝对权威的挑战。正如洛克在伟大的《政府论》中论述的,人的自然自由不受人间任何上级权力的约束,不受个人意志和立法权的约束,而只以自然法作为它的准绳。他们都强调自然法,在他们的心目中,自然法无疑是高于人定法的。
自然法是一种精神。自然法之为法,不过取法的形式而已,本质就是自由。所以,美国最有影响的法官汉德在一次演讲中强调:自由必须存在于人们的心中。一旦它在人们心中死去,就没有任何宪法和法律可以拯救它。
人民建造政府,目的在于保护个人自由,结果适得其反。权力天生是捕食自由的。正如伯纳德·贝德所说,权力与自由的活动范围先天性地相抵牾,“一个粗暴,不停地活动,毫无顾忌;一个谨慎,被动,而且敏感。”这是人类社会活动中最大的悖论之一。
许多名义上的共和国,实质上是变相的君主制国家。“一元化”政权的国家,不管最高权力是归一个人还是一个集团,都是惟一的。这类国家,正如法国拉博埃西所指出的:“尽管取得权力的方式不同,但统治的方式实际上是相同的。”他说:“很难相信,在一切物品都归一个主人所有的国家里还会有什么共同财产。”
但是,不能因此断定自由是一种虚妄;事实上,它已经存在于民主政体之中。美国学者莱斯利·里普森在《政治学的重大问题》中提出:“在民主国家,人们深信两个或两个以上政党的存在是区分自由政体和独裁政体的本质标准,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哪里存在选择,那里就有自由;哪里没有选择,那里就只有强制。判定一个国家的性质最重要的标准,就是看它能否容忍多个政党的存在。”他还特别提到,“‘一党制’这个词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因为按照定义,政党的词根是部分,就是整体之一部分,这本身就暗示着替换物的存在。”
在权力与自由被看作天敌的情况下,麦迪逊却认为,欧美国家是一个例外。他指出:欧洲自由宪章已被权力所认可,而美国的权力宪章却被自由认可。显然,民主制度具有足够的包容性,可以让权力与自由握手言和。
人民需要什么呢?他们将如何选择?
阿克顿说:“一个正常、健康的人宁愿他的国家贫穷、弱小,无足轻重但自由,而不要强大、繁荣和奴役。即使当阿尔卑斯山的小国公民,其影响不出狭隘的边界,也胜于当其阴影笼罩了半个亚洲和半个欧洲的专制大国的臣民。”
摘自《革命寻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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